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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改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06/13 4.2k 阅读 404 点赞


《张家界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改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一、改革背景与依据

(一)国家政策有支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对医药采购和分级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地市级统筹地区应根据所在省安排,就上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以外的药品独立或与其他地区组成联盟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二)改革工作有部署

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城(县)乡一体化改革的意见》(张发〔2021〕15号)提出建立药物耗材联盟(带量采购)机制,推进药物耗材采购加入采购联盟或带量采购平台,并明确为市医疗保障局改革任务。

(三)药品降价有空间

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在省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该平台挂网的药品有32230个,同种药品价格相差悬殊,医疗机构自主选择权限大,在制度上为医疗机构采购高价药提供可能,不利于药品价格降低。只有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

价,才能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四)医疗机构有诉求

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医疗机构呼声较高,既能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负担,也能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增加医疗机构有效收入。

(五)加入"三明联盟"有难度

经多次对接,省医保局本质上不同意我市加入"三明联盟",原因有四点:一是加入"三明联盟",市州必须建立平台作为技术支撑,但省医保局正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立招采分平台,不允许市州重复建设。二是市州的药品采购量加入其他省份的带量采购,省里的药品采购总量会减少,如果各市州陆续提出要求,不利于后续省里带量采购药品开展。三是为了阻止人为设置药品信息壁垒,做到药品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国家明确规定以省为单位建立统一药品采购平台。四是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均在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利于省里掌握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情况,监督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如备案采购是否超规定比例,抗菌药物是否超额采购等。

二、改革工作进展

自2022年10月29日市政府办印发《张家界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改革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22〕33号)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加班加点推进改革,涉及改革工作事项共 6个阶段 27 项,已完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药品目录审核专家库建立、竞价议价目录形成、竞价方案发布、795 家企业报名审核、首轮线上竞价议价及结果公示、564 家企业面对面议价等 23项工作。药品集中采购改革预定6月2日落地执行。目前已完成重点工作如下:

(一)搭建张家界市药品供应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是基于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产品数据,对接全市公立医疗机构HIS系统的药品采购、结算等相关数据,形成全市主数据资源库,同时具备在线申报、在线竞价议价、在线货款结算、结余留用和监管预警等相关功能,为全市药品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和应用服务,确保了此次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一全市药品采购目录。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32230个药品目录中,结合张家界市医疗机构现行采购目录和用药需求,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药品优先"等原则,组织市级、县级和基层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专家进行科学遴选,最终形成了全市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

(三)开展目录内药品竞价议价。根据《张家界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将全市统一的药品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对应目录下所有药品生产企业报名,按程序分组进行竞价和议价,降低药品价格。为尽可能提升议价成功率,4月24日至5月10日,连续2周时间,在纪检全程监督下,按程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70多人次,集中对564家企业的议价组药品进行了面对面议价,拟中选301个,平均降幅10.72%,最高降幅45%。截止5月20日,已完成全部集中竞价议价工作。其中,已中选药品525个(除去同通用名不同厂家拟中选);落选药品492个(正在进行商业询价,询价截止日期为5月26日);无企业报名143个(医院专家论证认为临床必须的药品,将在省采购平台询最低挂网价);专家论证可不进目录药品81个(拟删除)。

三、改革预期效果

(一)患者用药负担将切实减轻。一是中选药品价格降幅明显。此次集中采购共1241个药品,中选药品平均降幅10%以上,最高降幅达69%。其中,基础大输液集中议价的模式为全国首创。三明模式及其他各省市的做法都是在各企业价格的基础上按比例降价,而我市此次大输液集中议价则是对企业全系列产品按照统一预定的最低价进行议价,实现了3家企业大输液统一降价,平均降幅21.17%,较广东省大输液带量采购价格更低,按2022年采购量计算,预计全市医疗机构直接节省采购费用500万元以上。二是通过专家遴选,将临床非必需的辅助性、营养性的非治疗性药品剔除目录以外,从源头上规范了医生合理用药行为,进一步减少了群众就医负担。

(二)医药领域廉洁风险将有效降低。此次药品采购改革后,全市将统一药品采购目录,医疗机构只能采购统一目录内的中选药品,大大缩小限制了医药购销领域权力寻租空间,从而倒逼医药企业合规经营,有效纠正医药领域不正之风。

(三)有效解决基层卫生院(尤其桑植县)药品配送不及时、药款拖欠严重问题。此次药品改革工作是全市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改革,统一药品采购目录,降低药品采购费用是第一步,后续将会出台药品结算管理办法、配送企业管理办法等系列措施,有效解决药品采购环节的各种尖锐矛盾和问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