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我局组织代拟了《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呈报,并对编制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视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政府主导、统筹协调,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安全至上、防控结合,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快新技术应用,提高作业水平,强化监管措施,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实施乡村振兴,落实“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胜地”总目标和立足“两地两区一龙头一家园”发展新定位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气象保障。
全文内容结合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55号)、《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界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十四五”现代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张发改规划〔2021〕144号)等文件精神和本地实际,由我局代拟本实施意见。
二、关于《实施意见》的编制过程
接到工作任务以后,我局高度重视,市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实施意见》编制相关事宜。2022年初,市局正式明确工作负责人。随后,有关编制人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送审稿。
《实施意见》现已进行了三轮意见建议的征求:第一轮,面向县(区)气象局、市气象局各科室进行内部征求意见。第二轮,市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实施意见》进行审核修改。第三轮,面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征求书面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情况,有六家单位反馈修改意见,我局对部分内容进行了采纳,详见《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三、关于《实施意见》框架及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正文分成六个主要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明确人工影响天气将重点服务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以及应急保障等。
第三部分,增强基础业务能力。包括提升云水资源监测能力、空地立体作业能力,科学作业指挥能力等。
第四部分,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内容包括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
第五部分,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内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等。
第六部分,完善保障机制。内容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联动机制,切实加大投入和加强科普宣传等内容。
四、关于部分重点问题说明
(一)关于《实施意见》的主要思路
本《实施意见》主要思路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55号)、《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界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十四五”现代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张发改规划〔2021〕144号)确定,同时结合了本地实际情况,其主要目的是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发展定位和目标的说明
到2025年,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基本建成组织完善、技术先进、灵活机动、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5000平方公里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2500平方公里以上,飞机增雨作业实现重点干旱区域全覆盖。到2035年,推动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关于重点内容的说明
本文立足张家界市情和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需求,明确了人工影响天气在重点领域服务保障有关要求,在强化基础能力,科技支撑,队伍建设,安全监管和机制保障等方面的实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