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起草背景
2022年1月6日,省政府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市政府金融办牵头起草了《张家界市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
三、起草过程
2月上旬,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市政府金融办启动文件起草工作,并形成了文件初稿。2月13日上午,王洪斌市长、尚生龙常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会后我们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月14日,我们将征求意见稿发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22个市直部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再次完善。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市优选储备上市后备企业50家以上,股改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达30家以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达5家以上,上市公司达3家以上。
第二部分为重点工作。主要是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挖掘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库。提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推荐企业进入市上市后备资源库,由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办择优推荐到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每年精选3家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二是鼓励企业股份制改造。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力度。提出组织开展资本市场专题讲座培训,邀请省级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建立专家顾问团队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调研指导,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与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支持企业快速发展等举措。四是优化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环境。提出建立企业上市有关事项办理的绿色通道,帮助拟上市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拟上市企业新建产业项目依法依规在项目审批、用地、环评等方面给予支持,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在涉及市内拟上市企业的行政处罚等方面加强与企业沟通,网信等部门要指导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等举措。五是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根据企业境内首发上市工作进度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且首发上市融资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助;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对企业在湖南股权交易所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给予20万元补助;对企业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标准板、成长板挂牌,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补助。上述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引导企业开展尽职调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细则,出台扶持企业上市挂牌配套政策。六是规范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制度规则,健全内控制度,提高上市公司法治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专题会商调度。二是加大人才支持。认真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湘办发〔2017〕42号)等政策文件精神。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成员单位制定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重点企业成立工作专班专人专抓资本市场建设工作。四是强化督查和绩效考评。将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纳入市政府督查室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附件中,张家界市推进企业上市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及区县政府具体承担职责。
五、请示事项
请求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实施方案》,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名义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