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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张家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0年修订版)的解读

2021/02/05 1.1w 阅读 278 点赞

1.编制过程概述

为健全张家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张家界市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张家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于2012年编制了《张家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张家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张政办发〔2012〕33号),至今已有7年时间,原预案已不能适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修订更新。2017年11月对2012版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但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各单位名称及职能职责正在进行调整,当时没有定稿并上报市政府发布。

为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本地特色和可行性,编制该预案前,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共同对张家界市部分突发环境事故企业风险点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汇编成《突发环境事故企业风险点的调查和分析报告》。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张家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向张家界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军分区、武警张家界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张家界供电分公司、铁路部门、民航部门、铁塔公司、中国联通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移动张家界分公司、中国电信张家界分公司等应急联动单位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并收到部分修改意见。采纳征求反馈意见后,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对该预案进行了修改并形成评审稿。2020年11月19日,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张家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专题协调会议。2020年11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该预案进行了评审,之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完善,进而形成终版预案。

2.评审情况说明

“张家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内容齐全,编写依据充分、适用范围妥当、应急响应分级清晰、成员单位责任明确,符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专家评审修改意见如下:

①成员单位增加铁塔公司等企业单位;

②充分利用图表形式完善预警发布及信息报告等内容;

③增加生态应急专家库成员表作为附件;

④补充应急物资清单作为附件;

⑤完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3.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A、征求意见:

①市委网信办反馈意见:将“新闻宣传组”名称建议改为“宣传舆情组”;职责“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去掉,改为“按照‘四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及时引导和处置舆情”。

②市文旅广体局反馈意见:职责修改为“配合对相关文化经营场所、旅游景区及宾馆酒店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好对农村应急广播预警功能和开展农村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③市水利局反馈意见:将水利局应急责任“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定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质、水量同步监测等水资源信息。”改为“负责组织制定区域或流域应急生活供水预案,参与水环境事件应急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供水保障。”。

④市卫健委反馈意见:

将应急责任改为“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中受伤、中毒人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控制工作,为事发地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将P18医疗救护组职责改为:由市卫健委牵头,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医院、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等参加;将P32第8行修改为“救治、组织和协调开展受污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

⑤市工信局反馈意见:由于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调整,交通保障协调职能已经调出,建议将《张家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第11页中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市工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交通、电力保障有关协调工作、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通信畅通”,修改为“市工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电力保障和通信畅通保障的有关协调工作”。 为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电力保障工作,建议将“国网张家界供电分公司”列入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明确其任务分工。

⑥市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农业源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负责组织突发事件涉及农业资源破坏情况的评估。建议将“负责组织”也改为“参与”,理由是市农业农村局没有评估能力,而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生态环境专家库,由生态环境局组织评估更为合适。

⑦市应急局反馈意见:理清三定方案责任,部分单位职责划分不清;编制文号更新。

⑧市民政局反馈意见:建议把第19页第“(8)社会稳定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武警张家界支队等参加”中的“市民政局”修改为“市应急管理局”,因这项工作涉及第33页的“4.2.3.2转移安置人员”和第34页的“4.2.3.6维护社会稳定”和第35页“4.2.3.8加强保障工作”等职能职责。2018年机构改革后,市民政局救灾、安置、物资储备等职能已划出,无经费来源、无物资储备。

⑨市消防救援支队反馈意见:建议将2.2.3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第14页)消防救援支队支队职责中“组织协调火灾事故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表述修改为“参与火灾事故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将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张启高纳入环境应急专家库。

⑩市气象局反馈意见:第13页第九行市气象局职能加上“在空气重污染发生时,抓住有利机会,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净化空气。”;第27页由于IV、Ⅲ、Ⅱ、Ⅰ的级别是从低到高,因此4.1.3应该放在最前,然后是4.12最后是4.1.1。且4.1.1第一句话对应有误,应改为“分别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和Ⅰ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是Ⅱ级,特别重大是Ⅰ级);附件5预警信息类别:少了社会安全事件;预警信息级别:不分级要删掉;建议发布渠道少了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⑪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12页”市交通局的职责与“表1污染处置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中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表述不一致。建议修改为: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和联系铁路部门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运输保障。置于是否将民航部门加进去,由贵局和领导考虑。

B、征求意见及专家意见采纳情况:

相关应急联动单位反馈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均已采纳,并列入《张家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中。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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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