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947号)有关要求,创新便于社会监督的公示方式,进一步做好服务收费价格公示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法律依据
(一)《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二)《湖南省定价目录》
三、拟定公告过程
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我科联合价调科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版)的公告》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管价权限以及部分政府管价项目收费文件的变更实际,进一步清理规范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拟定《关于发布张家界市2020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