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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建发〔2015〕4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
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张家界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8日
张家界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落实省住建厅湘建明电〔2014〕6号、湘建明厅〔2005〕1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住建部“12.29”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和全市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在建项目拉网式排查,时刻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查找隐患,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岁末年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做好市政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愉快春节。以此为契机,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严防死守,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龙维务为组长,副局长王胜、谢旭、张远志、符启化、吴献军为副组长,局属建筑管理科、城建科、执法支队、商混办、质安处、自来水公司、污水监管站、燃气办、开发区住建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同志为成员的建设行业春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筑管理科科长张宏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相关工作。下分设建筑工地与市政设施(含供水、供气、污水处理)三个专业检查组,分别由谢旭、张远志、吴献军带队检查。建筑工地检查组由谢旭、吴献军各带一组,成员由建筑管理科、市执法支队、商混办、市质安处相关专业执法人员组成。市政设施检查组由张远志同志带队,成员由城建科、污水监管站、燃气办、市自来水公司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各区县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在建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项目,所有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城镇基础营运设施。
四、检查内容
(一)建筑工地
1.企业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重点是核查项目建设工程是否合法合规。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企业及项目部是否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自纠,是否开展农民工节前、班前安全生产教育,对重点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认真开展了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起重设备是否进行验收、维保,交接记录是否齐全、真实。企业带班检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监理对施工单位考勤是否到位、真实。项目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抢工。
2.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制定冬季和节假日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具体、具有指导性,施工现场各方责任是否按照制定的冬季和节假日施工质量措施全面实施。重点是检查建筑材料与商品砼进场验收,砼浇捣与养护质量控制,确保结构质量安全。严格核查质量终身责任制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签定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重点核查人工挖孔桩、脚手架、深基坑、高切坡、支模架、卸料平台、起重机械、生活与工作板房防火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安全专项方案是否通过审批,超规模的是否通过专家的论证。以及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是否到位,施工临时用电是否规范。施工现场防冻、防雨、防火、防滑措施,办公室、生活区防火灾、防煤气中毒、防触电事故措施是否到位。
4.文明施工:重点是核查现场冲洗设施、围挡、渣土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是否到位,确保节日良好城市卫生环境,。
5.农民工工资问题:重点核查项目清欠情况,确保节日无重大上访事件发生。
(二)市政基础设施运行
1.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道设施:污水处理厂防毒气安全事故、防溺水和高处坠落、用电和雷电安全措施落实及排污管道井盖井圈完好等
2.供水;春节供水应急组织体系建立、供水保障措施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巡查水源水质、强化水质检测、供水管线的巡视与抢修,正常供水等措施)
3.燃气: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与学习,燃气设施日常维修与管理,燃气市场规范管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等。
五、时间安排
1.元月6日—元月12日 统一部署,各区县、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阶段
2.元月12日—元月20日 市局分两组对全市开展情况全面督查阶段
3.元月12日—2月10日各区县、各企业开展整改阶段
4.2月10日—2月15日 市局二次督查,全面总结,向省厅上报总结材料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住建事业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损害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近期连续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如北京市清华附中“12.29”坍塌重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郴州柿竹园“1.2”垮塌事故(矿山行业),充分证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竣。各区县建设局必须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当前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结合区县实际,制定安全排查方案,不折不扣将省、市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住建部“12.2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传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每个责任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认真布置,扎实作好每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摸清底数,消除盲区。各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认真清理本公司施工、监理项目。各燃气企业、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要切实排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设施设备、管道输送、生产环境、应急预案等事项,认真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区县建设局、开发区分局要弄清辖区内监管底数(含非法建设项目),特别是工业园区内项目,要全部纳入排查范围,消除盲区,不留死角。
3.立即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建筑工地检查由副局长谢旭、质安处主任吴献军带队,市政设施检查由副处级干部张远志同志带队检查。各区县由建设局长或分管局长带队,对所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包括非法建设项目),一个不漏进行检查,建立项目检查动态管理台帐,针对项目存在隐患轻重,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严重隐患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对存在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一个一个复查,一个一个督促整改,达不到规定条件一律不予复工,拒不整改的一律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建立完整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销号台帐。
4.全面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春节前完成2次工地安全大检查,按具体安排时间节点认真落实,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建筑和市政设施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中要突出重点,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外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场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监督,切实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制定应急预案,严格执行节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区县建设局针对节日情况,作好相应安全生产应对方案,落实节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全市统一规定,即自2015年2月12日(腊月24)起,所有在建项目全面停工的统一要求(个别特殊项目如桥梁工程等确需施工,必须履行严格审批报告程序,并制定详细节日施工安全方案,方可许可),不留死角。对春节过后复工项目,一律履行复工申请程序,在复工前必须报各级监督机构开展节日复工前开工条件审查,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一律不予复工,确保节日前后建筑工地安全平稳。
6.加强市政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全面安全检查,落实相关责任制,落实供水、供气、污水处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供水、供气安全,确保污水处理安全运营,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附件:1.2015年春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表
2.复工报告表
附件1
2015年春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表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总 监 | |||
企业主体责任行为问题 | 检查人: | ||||
工地施工质量问题 | 检查人: | ||||
安全生产存 在 的 问题 | 检查人: | ||||
文明施工存 在 的 问题 | 检查人: | ||||
农民工工资问题 | 检查人: | ||||
现场 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停工或整改) | 带队领导签名: | ||||
明确落实跟踪检查责任科室 | 分管领导签名: | ||||
责任科室复查情况 | 责任监督工程师签名: | ||||
腊月24日前全面停工核查 | 核查人(监督工程师): | ||||
附件2
复 工 报 告 表
工程名称 | 形象进度 | |||||
停工时间 | 年 月日 | 拟复工时间 | 年 月 日 | |||
现场申请复工前企业 自 查 情 况 | ||||||
建设单位意见(公章) 项目负责人: 日期: | 施工单位意见(公章) 项目负责人: 日期: | 监理单位(公章) 项目总监: 日期: | ||||
监督人员现场复核: 核查人: | ||||||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