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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分级管理的通知(张建发〔2014〕70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招标投标分级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开发区住建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四走四问四解”活动征集交办的工程招投标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经会商市监察局、市发改委,我局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严格实施分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投标分级管理的原则
1.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权限与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或备案权限相一致。
2.各区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招标投标办的指导和监督。
二、招标投标分级管理的范围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招标投标办的管理范围(以下简称市管范围):
(1)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审批或备案、核准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2)省级委托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2.各区县建设局及其招标投标办的管理范围:
(1)经区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或备案、核准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2)市级委托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三、委托管理的工作要求
1.委托管理的项目必须由区县建设局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
2.委托管理的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张家界市市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委托书》,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
3.委托管理的项目从招标文件备案及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到受理投诉举报、履行合同的检查监督,均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由受托的区县建设局招标投标办代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接受区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
4.委托管理项目违反规定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解除委托,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其他事项
各区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除招标投标环节以外,其他如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劳保基金统筹、施工许可证发放、竣工验收备案等,均维持现行体制机制不变。
特此通知,请严格贯彻执行。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6日
张家界市市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关于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进行委托监管的申请收悉。根据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分级管理的通知》(张 〔2014〕号)的规定,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将该项目中__________________等单项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货物□、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委托你单位具体实施监管。
其中以下事项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
2.
3.
你单位接此委托书后,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及程序具体实施监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主动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于年底向我局书面汇报一次项目实施及监管工作情况。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