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计划生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2014/03/03 5.3k 阅读 264 点赞
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计划生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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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计划生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张建发〔2014〕8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

安全及计划生育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今年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继续保持我市质量安全平稳可控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我局将对2014年一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1.各区县安排部署2014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情况。

2.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张建办〔2013〕42号)、(张质安监〔2014〕1号文件)。

3.省厅对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主要内容(湘建建函〔2014〕32号)。

4.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

谢旭副局长任组长,市质安处主任吴献军任副组长,建筑管理科、市质安处相关人员为成员。

三、督查方式

1.听取各区县开展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书面汇报,查阅相关会议记录、文件、在建项目台帐、隐患排查整改台帐,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执法等资料。

2.现场抽查。每个区县抽查1-2个在建施工项目,检查工程项目监管情况。

3.检查意见反馈,提出督查意见。

四、督查时间

2014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班子和人员,认真作好部署,搞好隐患排查。市局将此次督查结果纳入各区县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加强执法监管。各区县建设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作出处罚,并按其规定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 2014年一季度质量安全工作督查表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3日


附件

2014年一季度质量安全工作督查表

督查区县:

督查内容

督查情况

区县建设局监管情况

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制度建立、出台文件,监督执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排部署情况等

督查项目基本情况

隐

患

排

查

情

况

重大危险源识别与控制管理情况

新开工工程项目、节后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班前安全交底情况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审情况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

施工升降设备、施工消防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帐及排除情况

工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落实情况

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

市中心城区项目渣土扬尘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质量情况

工地存在质量隐患

钢筋冷加工

砌体工程

混凝土工程、预制构件

督查人:督查日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