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11年一季度张家界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2011/04/27 6.2k 阅读 155 点赞
关于印发《2011年一季度张家界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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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发〔2011〕20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1年一季度张家界市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一季度张家界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切实做好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1年一季度张家界市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011年一季度,我市武陵源区发生了一起因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造成3死8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这起事故的发生,使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面临非常严峻的局面,针对当前形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努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省厅和市局一季度督查,发现全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施工工地质量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治理,反复出现,长期存在,埋下了事故发生的隐患。

(一)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突出,非法违法建设项目有所抬头。针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越打越多的不正常现象,市执法支队加大执法力度,于3月4日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会,责令市城区19个违法违规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参会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接受处罚。4月2日又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督办会,勒令未整改的8个违法违规项目无条件停工并接受行政处罚,现8个项目都已处罚且积极整改。武陵源区制订了打非治违专项方案,其他区县工作效果不明显。

(二)“四化”工作推行比较缓慢。除永定区外,其余三个区县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均未及时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没有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差别化管理工作未按要求实施,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隐患。

(三)监督人员监管责任不强监管不严。主要表现在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对现场质量安全抽查流于形式,不深入、不及时,工作漂浮,对存在的严重质量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如省厅一季度督查发现我市个别项目基础分部工程未验收擅自施工主体,高支模未通过专家论证混凝土已浇筑完毕等重大问题,监督人员、监理工程师均未采取任何措施。监督档案内容不齐,记录不规范,不能真实反映现场实情,对现场存在问题没有体现在监督记录上,对质量安全隐患不能跟踪监管。

(四)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施工与监理单位不按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串岗现象比较严重。企业对施工(监理)项目部实行甩手管理,没有对所属项目部进行检查。监理单位履职严重不到位,对存在问题听之任之,有的甚至为施工单位包庇,充当“帮凶”。

(五)质量安全隐患突出。1、施工质量方面:一是小直径钢筋超冷拉现象屡禁不止。二是钢筋、水泥等原材料和混凝土试块、试件见证取样送检不及时。三是人工挖孔桩基础不进行荷载板试验和抽芯检测。四是混凝土标养试块养护条件不达标,留置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不留置或试块不作硬标识。五是现浇楼梯板的施工缝留置不正确,梯板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六是钢筋同一区域接头率超过50%,直径小于16mm的钢筋违规使用电渣压力焊接头。七是施工记录不及时、不真实,现场资料管理混乱。八是砖砌体组砌不规范,有通缝漏缝现象,灰缝厚度超标。九是使用无资质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十是预制过梁太薄、支撑长度过短、预制板质量差的问题。2、安全生产方面。一是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二是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备案与使用登记擅自使用。三是模板支撑不按方案实施,脚手架连墙件过少、架体内防护不到位,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四是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超规模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未通过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五是安全检查记录不齐全,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重大危险源监控资料千遍一律,缺乏针对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力推行“四化”工作。一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五月初对一、二级企业开展一次检查,检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动态评定工作,严格标准,对达标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混乱,不认真开展达标验收工作的区县列为差别化管理区县,实行重点督查,挂牌督办;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和省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件要求,严查关键岗位人员的到位情况。二是强化质量监督规范化。加强一线监督人员的学习培训,积极备战省厅组织的监督规范化竞赛活动;省厅监督规范化考核工作延伸到区县,二季度将抽查区县5个项目的监督规范化记录,将监督记录情况作为监督人员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局将加强监督规范化的指导和督促,促使全市平衡发展。三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各区县按规定全面使用新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录入,做到应录尽录,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二)巩固“打非治违”成果。用三个月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各单位应制定方案,安排专人对所有在建进行排查,摸清违法建设项目底数,运用法律手段与舆论手段双管齐下,严厉打击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遵守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不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出台加强私人规模建房的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严格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从今年二季度的督查开始,省厅和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一些突出问题的检查执法力度,严格监督执法。一是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和履职不到位、项目没有安全文明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或拨付使用不到位的,一律上报不良行为记录。二是加大对支模架、悬挑架、人工挖孔桩、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不进行专家论证,施工现场与施工方案严重不符,现场没有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未执行检查验收制度,以及施工、监理的安全检查记录走过场、流于形式等问题一律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对省外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要严格实行入湘登记和入张备案制度,未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和办理入张备案的一律不得承揽安拆业务。三是强化质量问题整治。对施工现场使用超冷拉钢筋行为的要坚决整治到位,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施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同时加大对桩基不按规范检测、砼试块留置养护不规范、楼梯板施工缝留置错误和钢筋加工、绑扎、接头不规范以及资料不真实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四是继续开展监理和检验检测的专项治理。各单位要明确整治目标、认真部署整治工作,对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到位、现场不履职、使用假证的监理企业和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大查处力度。

(四)加大差别化管理力度。四月底前公布全市差别化地区、企业和工地名单。落实“上挂下派”制度,公布上挂下派的工地、责任人和跟班学习人员名单,全力推进区县平衡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