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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湘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08/04/30 1.0w 阅读 143 点赞

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湘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来源:作者:null2008-04-30

张家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08〕张劳社监罚字第03-3

湖南湘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永定区南庄坪,法定代表人刘奎):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对你单位劳动保障定期监察中,发现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违法行为。我局给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2008〕张劳社监令字第03-2号),但你单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18000元;

上述罚款应于200859日前到我局开具“非税收入缴纳通知单”并到农行张家界紫舞中路支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及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期满不提起诉讼又不执行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〇〇八年四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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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