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4-00006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4-01-15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公告》起草背景、过程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七条措施》(张政办发〔2023〕8号)文件要求,为执法人员开展包容审慎执法提供执法依据和制度保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我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公告》。
二、起草过程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过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初核、合法性复核等环节,先后征求了市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意见,向利害关系人代表征求了意见,完善明确了具体清单内容,并报局领导审签,形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公告》。
三、具体情况
经研究审核,我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