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税收增量奖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农副食品加工产业是我市制造业中的支柱行业之一。截至2022年末,全市在库规模工业企业241家,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企业94家,占比39%;实现工业总产值46.6亿元,同比增长16.4%,占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比重34.8%。今年1-5月,全市农副食品加工产业生产旺盛、订单良好,工业用电量攀升迅速,增速达33.1%,但工业产值仅增长0.9%,两者明显不相匹配。主要原因是统计核查要求按企业开票收入作为产值上报及审核依据,而农副食品加工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产品销售没有开票,部分产值数据无法统计上报,需要政府层面出台办法引导激励企业足额开票。
二、文件起草依据
省政府层面暂无对农副食品加工企业实施税收增量奖补的政策,但有类似做法。如:
1.2017年省工信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7〕17号)提出:"企业上年度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比前一年增长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已完工,且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从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当年起3年内,每年按照与上年同比主体税种增量省级分成部分的5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企业三年累计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岳阳市平江县2020年出台的《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休闲食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0〕3号)提出,"自2020年起的新上企业,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且创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且创税达4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3亿元且创税达6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4亿元且创税达8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且创税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