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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张家界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3/11/26 1.6w 阅读 544 点赞




关于《张家界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七条措施》 的通知(张政办发20238号)要求,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法治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据《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二)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据《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当事人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适用较轻的法定处罚种类或者幅度的处罚。

(三)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据《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当事人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适用法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

三、 基本原则

(一) 重要性原则。制定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是落实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需要,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需要,是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需要。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促进执法环境改善的有效路径。

(二) 合法性原则。制定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依据《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坚持依法监管、执法有据,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 合理性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主体的动机、目的、手段及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将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事项具体化和标准化。

四、 其他说明

(一) 行政处罚"三张清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民政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 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