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重新核定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关于重新核定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的批复》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丰富我市旅游景区产品,持续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2022年张家界茅岩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玉皇洞石窟景区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2023年5月茅岩河公司向我委提交了《关于重新核准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因玉皇洞石窟景区属于依托国家公共资源兴建的景区,根据相关规定其门票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我委依法核定其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下发了《关于重新核定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的批复》(张发改价费〔2023〕69号),规范景区门票价格行为。
二、《关于重新核定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的批复》起草的依据
(一)《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二)《湖南省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9〕143号);
(三)《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号)。
三、《关于重新核定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的批复》起草过程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的定价程序,我委组织对玉皇洞石窟景区进行了前期调研,对其门票价格进行单位成本调查,出具了门票价格单位成本调查报告(张发改价成审〔2023〕57号)。在开展前期调研、成本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我委结合国内同类景区门票价格水平、社会消费水平等实际情况,拟定了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的定价方案。同时并按定价程序,于6月25日组织召开了24名相关代表(消费者代表10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代表1名、相关部门代表5名、社会组织代表4名、相关利益方2名、经营者代表1名)参加的定价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24名参会代表积极发言并提交了24份代表意见表,经现场统计,与会23名代表同意定价方案、1名消费者代表不同意定价方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全程参与整个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最终拟定了核定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为65元/人次(其中政府资源有偿使用费6.5元,市政府3.9元/人次、区政府2.6元/人次)定价方案。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经委党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下文实施。
《关于重新核定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的批复》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一是收费标准:核定玉皇洞石窟景区普通门票试行价标准为65元/人次,优惠票价33元/人次。价内政府资源有偿使用费6.5元/人次(市3.9元/人次、区2.6元/人次)。二是优惠政策: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对14周岁(不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军官、退休文职干部、现役军人家属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优惠;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陪护人员免门票1名;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 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优惠价格。法律法规有关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是执行时间: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为2年。
(二)关于收费标准的有关说明。按照定价程序,通过前期调研,依据市成本调查队《关于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单位成本调查报告》(张发改价成审〔2023〕57号)的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单位成本结论,结合国内同类景区门票价格水平、社会消费水平等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景区资源环境保护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通过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核定玉皇洞石窟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