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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张家界市气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3/11/25 6.9k 阅读 160 点赞


关于《张家界市气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指出要落实审慎包容监管,各部门要研究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实施"柔性执法"。为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我局制定了《张家界市气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32号发布)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5.《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

6.《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 36 号令)

7.《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8.《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 号令)

9.《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40号令)

10.《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

11.《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8号令)等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1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

13《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

14《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号)

15.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中气规发[2022]1号)。

三、制定过程

2023年6月上旬,张家界市气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张家界市气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初稿。6月中旬,在本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三张清单》征求意见稿。6月20日,在部门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至6月26日均无反馈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结束后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我局审核,认定《张家界市气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形式及内容合法。合法性审查通过后,《三张清单》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7月5日予以印发,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

四、主要内容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张家界市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1年修订)》,制定了《张家界市气象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全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共24条,主要涉及施放气球、防雷、气象信息、气象探测环境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第二部分是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共10条,主要涉及施放气球、防雷、气象探测环境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第三部分是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共27条,主要涉及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防雷、气象信息、气象探测环境、涉外气象探测活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该文件自2023年7月5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