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名称
《张家界市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二、制定的目的及依据
1、目的:为了规范张家界市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
2、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财库〔2019〕69号)
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省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湘财购〔2020〕19号)
三、适用范围和重点内容
1、适用范围:张家界市范围内的各预算单位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
2、重点内容:张家界市集中采购目录明细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30万元及以上,工程60万元及以上至400万元以下。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办法印发之日起(一般是一年)。
各区县财政部门、各级预算单位按照执行。
五、拟稿单位
张家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谭颖
联系电话:8389031、186****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