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界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张家界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张家界市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2020/12/25 4.1k 阅读 426 点赞

关于《张家界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张家界市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 [ 索引号 ]427000/2021-00070
  • [ 题材分类 ]政务公布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 访 问 量 ]
  • [ 公开范围 ]长期公开
  • [ 名 称 ]关于《张家界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张家界市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湘工改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行我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非常必要。

二、主要内容

() 张家界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告知承诺制的目的,定义,原则、范围、方式,操作程序,惩戒,组织实施,责任追究,具体清单、示范模板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即第一条)阐述告知承诺制的目的。告知承诺制是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推动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第二部分(即第二条)阐述告知承诺制的定义。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是指民营企业提出工程建设项目的事项审批申请,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及所需材料,民营企业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经该行政审批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本办法要求的项目,作出事项审批决定的方式。告知承诺制审批分为全过程告知承诺审批和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审批两种形式。全过程告知承诺审批是指企业通过填报全过程告知承诺书的形式,对所申请审批的事项作出承诺,由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的一种告知承诺审批。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审批是指企业通过填报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书的形式,先行提供部分核心要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作出审批决定,事后再由企业按照承诺时限补齐相关非核心要件的一种告知承诺审批。

第三部分(即第三条、第四条)界定了告知承诺制的原则、范围。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在办理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到竣工验收备案、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审批报建手续时,同时满足四个方面情形的事项,可以申请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

第四部分(即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详细论述告知承诺制的操作程序。经确定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应同步调整办事指南、申报系统、申请表格等,制作告知承诺书模板,并录入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系统,同时明确了告知承诺书的内容、全过程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

第五部分(即第九条)阐明了关于企业违反告知承诺制造成不良后果的惩戒。建立审管分离、责权清晰的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机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室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对企业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企业有不良行为的,应结合具体案件情形,采取限期整改、记录不良行为、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等措施,并依法追究企业相应责任,由企业承担违反承诺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部分(即第十条、第十一条)明确了告知承诺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监督检查。

第七部分(即第十二条)阐明了对从事审批工作人员的有关责任追究事项。对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在探索性实践中出现的失误或错误,或者因工作人员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失误或错误,根据具体情形,可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容错纠错机制的相关规定,同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免除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作出审批决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部分(附件1、附件2、附件3)明确了实行全过程告知承诺和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的具体清单和示范模板。全过程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共14项,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共18项。示范模板分全过程告知承诺示范模板和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的示范模板。

() 《张家界市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阐明了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评审是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项目建设单位共享使用,单个建设项目审批时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评估评审。通过开展区域评估评审工作,将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个评审转变为整体评审、申请后评审转变为申请前服务,逐步解决目前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加快建设项目落地。本次实施区域评估评审范围即市主城区范围内八大组团(永定组团、西溪坪组团、官黎坪组团、南庄坪组团、且住岗组团、阳湖坪组团、荷花组团、枫香岗组团)、沙堤片区和市高新区区。

第二部分阐明了主要任务。主要任务是:() 清理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涉及的前置性评估评审事项。评估评审事项分为两类,一是行政审批相对人委托相关机构实施或自行实施的事项,二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实施的事项。() 明确区域评估评审事项。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审和交通影响评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境影响评价(市生态环境局)、节能评估审查(市发改委)、地震安全性评价(市地震局)、水土保持方案和取水许可以及洪水影响评价(市水利局)、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市气象局)、地下文物评审(市文旅局)、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评价[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除外](市应急局)等纳入区域评估评审范围。需要省级评估评审的事项,暂不纳入市级区域评估评审实施范围。() 组织开展区域评估评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高新区为实施主体和申报主体,根据产业定位、功能布局等实际情况,在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分类编制八大组团、沙堤片区和工业园区内区域评估评审报告书,并向对应的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申报,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按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评审机构开展评估评审,出具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明确区域评估评审结果的适用范围、符合条件、评估结论和使用期限等,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平台中公布公示。() 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实行区域评估评审后,对进入该区域、符合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个建设项目,对应的市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依法简化审批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 强化监管和服务。各事项对应的市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开展区域评估评审后事中事后监管不放松、不缺位,相关工作标准不降低。要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涵,拓宽服务渠道,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第三部分阐明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能评尽评、应评尽评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切实形成改革合力。二是积极主动作为。各事项对应的市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市工业园要根据任务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作为,完成区域评估评审工作任务。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加强工作绩效督查,并及时通报和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区域评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部门和市高新区财政经费预算。三是坚持依法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依法推进区域评估评审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