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的通知

2014/06/18 4.4k 阅读 76 点赞
关于推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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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推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的通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推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有利于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治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等工作,为勘察设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经研究决定,成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推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专业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履行职责,保密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二)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标准,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在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从事勘察设计或建筑工程管理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注册的建筑、结构、岩土等专业的工程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的人员;

2.取得国家注册或具有消防、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

3.取得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工程师;

4.取得勘察、路桥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5.取得勘察设计奖项的项目设计负责人。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推荐程序

(一)专家推荐由各单位以书面形式(专家推荐表附后)和电子文档报送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

(二)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入选张家界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

四、推荐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申报专家资格,并对入选专家履行专家义务给予支持;

(二)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企业、单位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报送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电话:2160214,邮箱:278792259@qq.com。

附件:张家界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表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附件

张家界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请您准备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在此处贴一张,并随信另寄一张以备发放专家聘书用。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评定时间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执业资格

取得时间

资格证号

现从事专业

从事时间

年至年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邮编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邮编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本人的专业特长(含获得的奖项):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日

注:推荐表请报市住建局设计科,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前。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4年6月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