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治安支队作者:
名 称: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24号建议的答复
赵武、王攀、陈皎等1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非访行为打击力度的建议》(第2 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通过信访途径表达群众的合法利益诉求,信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信访人解决合法的信访诉求,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市绝大部分上访人能遵守相关规定合法上访,但是也还存在一些行为偏激、思想顽固的非访人员甚至还有以访谋利的现象,这种公然挑衅政府公信力的做法,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也破坏了我市旅游城市的形象,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对此,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严厉打击非访行为。
一、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
1、以《信访条例》修订15周年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全市共制作横幅宣传标语650条,宣传栏、宣传展板863余块,发放宣传单、宣传册41660份,启用宣传车宣传46车次,村村响广播宣传159余次,网络宣传信访法治相关信息146次,信访法治专题讲座129场,送法下乡64场次,在红网、张家界日报、微信公众号等新闻报道5次。今年来开展“信访法治”主题征文活动和微视频征集活动,全市信访主题征文共计41篇、微视频31条,并向省信访局重点筛选推荐主题征文6篇、微视频3条。
2、以信访“满意窗口”创建为契机强化宣传,在市、区两级信访接访大厅规范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等,在接访的过程中规范接访流程、劝导用语;
3、继续将《信访条例》宣传纳入各级普法宣传范畴,加强法治宣传。同时创新推进现有传统宣传方式与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平台等多媒体终端法治宣传的有机融合,录制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媒体宣传,深化普法实效。
4、在市公安局信访大厅,悬挂《信访群众须知》以及依法打击非访、规范信访行为的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信访条例》,引导信访人合法信访。
5、创新法律宣传,积极组织区县、乡镇司法调解员、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与多次上访、缠访、闹访人员一起参加法律学习班、培训班,时间节点敏感时期,组织乡镇干部与信访人及其家属座谈、谈心,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行为动向,严防非访。
6、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信访治理典型案例的学习,推广成功经验。我市对违法上访治理的先进做法有:定期召开区县局长座谈会,通报、学习、交流治理违法上访工作经验,永定的法治学习班、桑植和慈利的轻刑快判、武陵源的公安派驻信访局信访维稳大队,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职能优势,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认真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分布广泛、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员和纠纷信息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村(社区)每周、乡镇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在排查中做到“四个重点不放过”,即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案件的排查不放过,在排查和调处过程中发现信访倾向的,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当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信访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确保“访调对接”真正发挥作用,达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双赢效果。
2、积极参与推动访调对接。聚焦信访案件调解重点,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联动。司法行政部门与信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当地由信访接待中心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要做好信访案件息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信访矛盾及信访部门请求协助调处的信访事项,依法进行审查,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及时受理。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重点强化初信初访调解,第一时间发现,及时就地化解,避免小事拖大。
三、压实基础责任,对肇访和处访不力的单位提出追责建议
根据《信访条例》第六章的相关规定,信访局发现同级或者下级的相关人员违反《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的,有应该追究责任情形的,信访局应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为了更好的落实信访局的建议责任,市信访局出台了《2020年张家界市信访机构科室首登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其中第八条追责建议“由首办科室向局党组提出处理意见,局党组研究后报相关有权机关提出”的操作性机制。特别是对乡镇、社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调解、接访过程中办事推诿、敷衍了事,甚至渎职、失职的情况信访局要从源头开始调查,一查到底,并将调查的情况和处理意见报有权机关处理。通过处理一小批人教育广大基层信访、调解人员,提高正确处理接访的思想认识,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今年以来市信访局建议处理相关人员2次,分别为桑植廖家村事件处理时现场建议、永定区信访件办理不规范书面建议。市信访局还将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将初访主体责任压实在乡镇,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信息通报,严厉打击各种非访行为
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对相关信访人的信访事项、起因、办理情况以及信访人的思想动态、行为动向等在摸排的基础上做好登记、记录,纳入非访人员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各级信访部门、司法部门随时了解非访人员动向,对涉嫌非访的人员和现象固定证据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通报情况,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维护现场秩序的基础上,做好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为依法打击非访行为提供证据支撑。对经过思想教育、法律学习后仍然缠访、闹访甚至以访谋私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上访3次,分别为龙城国际项目业主2次、永定城管局工作人员1次。
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的需要,全市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司法部门将通力合作,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提高依法信访的法律意识;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摸排和化解工作,积极推进访调对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乡镇、区县信访工作不力的加大追责力度,严格乡镇、社区的主体责任,并压实压牢;对长期缠访、闹访甚至以访谋私人员,公安机关将加强证据的收集和固定,依法严厉打击非访行为,绝不姑息纵容,为我市的社会稳定、旅游事业的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感谢你们对我市信访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8248043
负责人:孙泽
经办人:黄志刚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