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家界市民政局关于核定永定区三望坡陵园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的批复》的
政策解读
一、制定《关于核定永定区三望坡陵园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的批复》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快推动我市殡葬改革,永定区政府投资新建了三望坡殡陵园。陵园规划用地34.34亩,为政府划拨土地,建设面积14000m2,投资1.18亿元,现由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永定区三望坡陵园有限公司运营。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管价。依据三望坡陵园公司的申请,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更好地促进我市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市发改委会同市民政局依法按政府定价程序核定三望坡陵园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联合下发了《关于核定永定区三望坡陵园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的批复》。
二、《关于核定永定区三望坡陵园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的批复》起草的依据
(一)《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
(二)《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
(三)《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号)。
三、《关于核定永定区三望坡陵园标准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的批复》起草过程
根据政策规定的定价程序,市发改委对三望坡陵园殡葬服务收费进行了前期调研,市成本调查队对其殡葬服务价格进行单位成本调查,出具了《关于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永定区三望坡陵园殡葬服务定价成本测算的结论报告》(张发改价成审〔2023〕83号)。在开展前期调研、成本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市内同类殡葬服务收费价格水平及殡葬服务公益性等实际情况,拟定了三望坡陵园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的定价初步方案。同时按定价程序,于8月11日组织召开了23名相关代表(委托市消保委推荐消费者代表10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代表1名、相关部门代表9名、相关利益方代表1名、经营者代表1名)参加的定价初步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代表应到23人,实到21名,请假2名;参会代表积极发言并提交了21份代表意见表,经现场统计,与会21名代表同意定价初步方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全程参与整个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最终拟定了核定其服务价格的定价方案。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委党组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市发改委、市民政局联合下文实施。
《关于核定永定区三望坡陵园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的批复》主要内容
(一)政府定价项目服务收费标准。包含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4项服务项目的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及相关服务内容(详见公示的批复文件)。
(二)政府指导价项目服务收费标准。包含遗体化学防腐保存、遗体洁身、遗体更衣、遗体化妆、遗体包裹、协助尸检、礼厅租用、特殊遗体解冻、格位维护、证件制作、档案查询等11项服务收费项目的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及相关服务内容(详见公示的批复文件)。
(三)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根据《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和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死亡后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实行免费,具体政策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收费管理。其他殡葬服务项目(公墓除外)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包括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执行价格)或调整价格,并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将制定或调整情况报告当地发改部门,同时做好价格公示。
(五)执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