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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04/26 6.5k 阅读 452 点赞

《张家界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张家界市级地方标准化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地方标准的质量,彰显地方特色,构建本市质量发展优势,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相关起草工作。

一是深化标准化改革的重要内容。2017年底我国《标准化法》已作了重要修订,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国家、省级先后对设区的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出台了管理办法,对地方标准的制定主体、范围、要求、程序、效力等内容都作了重要修订,因此,有必要加快制定《张家界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与国家、省标准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理顺标准层次。

二是响应质量强市,激发创新驱动。致力于打造张家界标准,铸造地方品牌,树立良好信誉,提升全市质量,构建地方特色标准体系。《张家界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地方标准结构,规范我市的地方标准管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高质量发展道路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起草依据和制定过程

根据《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湖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设区的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张家界市实际,起草制定《张家界市地方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10月至11月,全面了解需求、收集和对比研究文献资料等调研工作。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草拟《办法》草稿,期间广泛征求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意见,通过反复调研论证、修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2年10月至11月,向社会、全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市直单位征求意见。2022年11月,汇总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办法》并通过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预审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以后,2022年12月,通过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审定。2023年4月,通过司法局审查备案。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张家界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共有六章四十条,按照地方标准管理的先后环节、逻辑顺序设置了总则、地方标准立项、地方标准制定与发布、地方标准的备案与复审、标准实施与监督、附则共六章排列,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职责规定。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基本参照了《湖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表述,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立项、编号、批准发布、上报备案和项目实施评估等,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提出、组织起草、组织实施、复审建议、实施信息反馈、效果评估等。

    二是明确了立项管理。《办法》要求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每年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立项申报,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批准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并公布地方标准年度立项计划。

   三是明确了主要起草单位职责。规定地方标准技术的审查、报批、编号、批准发布、备案与复审。

   四是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标准实施与监督的职能分工,规定了地方标准的执行效力为推荐性标准。

五是明确了实施日期及解释权。

张家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