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湖南省污染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修订《张家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版)非常必要,对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创建成果、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1.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格式进行修订,增加了本预案的适用范围、预案体系要求、工作原则、应急准备、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等内容,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应急减排清单的要求执行,并增加了建议性和倡导性的响应措施。
2.补充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为张家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部分成员单位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更名),调整或细化了各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责;
3.进一步规范建立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和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
三、修订过程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求,根据市人民政府革安市长2020年1月21日第117号批示精神以及超群常务副市长、培其副市长的批示要求,决定对2018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张家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我局于4月中旬完成《张家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起草工作,4月下旬向各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直至5月22日,收集到了所有计划征求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其修改意见均进行认真研究,意见采纳情况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表》。同时本局(法制科)对该预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