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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桑植县星河华都商住小区项目“4·27”起重吊装事故的通报
张建发〔2013〕31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桑植县星河华都商住小区项目“4·27”起重吊装事故的通报
各区县建设局、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2013年4月27日16时40分左右,桑植县星河华都商住小区项目发生一起起重吊装事故,造成1人死亡。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桑植县星河华都商住小区项目位于桑植县澧源镇胜蓝桥,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正施工第八层主体。项目建设单位是桑植县福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是桑植县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是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张家界市华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27日下午,木工黎丛军(死者,男,48岁,桑植县汨湖乡姚丰界村人)与其他3名工友负责星河华都商住小区4号楼电梯井模板拆除工作,当模板全部调运完毕后,由于该工地塔式起重机未按要求配备信号司索工,黎丛军开始违规指挥塔式起重机吊运自制电梯井楼层操作架,操作架上设置两道钢丝绳吊点,16时40分左右,由于黎丛军粗心,只将操作架一道钢丝绳挂入塔式起重机吊钩,另一道尚未挂牢既指挥塔式起重机向上提升作业,导致操作架失稳掉落,砸中黎丛军连人带架砸穿电梯井水平防护层从8楼跌至1楼地面,造成黎丛军重伤,19时30分,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这是一起典型因违法违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而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工作要求
当前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即将迎来五一小长假,各区县建设局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高度重事故工地停工整改工作。桑植县建设局及安监站要高度重视事故工地的停工整改工作,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星河华都商住小区项目全面停工,认真督促整改。“五一”假期全面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高度重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市质安处及其他区县建设局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脚手架、支模架、深基坑、高切破、人工挖孔桩、临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认真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执法,消除违规违章行为。这起事故充分反映,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施工行为,各参建单位未能高度重视,及时停工整改。同时也反映出监管部门不敢碰硬,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软。各区县建设局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治理纠正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及时责令停工,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要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情节恶劣、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停工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除上报其不良行为外,要实施顶格处罚,依法依规暂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吊销相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张家界市华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市局二季度差别化管理单位,将在市局二季度督查中对以上两家企业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实行重点督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28日